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意义
(一)注册制的稳步实施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新机遇
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注册制稳步实施。2019年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设立了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2020年,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创业板开始推行注册制,新三板精选层转板规则出台。从发审情况来看,2020年度全国首发上市396家,比2018年和2019年两个年度加起来都多。预计2021年将继续保持2020年以来的稳步审核态势,审核周期也从原来的两到三年缩短至6个月左右。
(二)省市两级战略部署要求加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扶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特别是2019年底,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文件,明确在全省实施企业上市“破零倍增”计划。同时,我市也历来高度重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体两翼”战略部署,到2025年,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力争达到30家以上。推进本市优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发挥上市公司对产业的引领作用,对我市建设现代产业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亟需出台政策文件助推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2020年以来,我市着力推行企业上市“五个一”重要举措,筛选145家行业龙头企业进行分类培育,初步构建成“择优储备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递次发展格局。由于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历史沿革确认、社保、环评、合规证明开具等多个事项办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办理周期长、难度大,加之企业规范、股改成本较高,因此有必要从市级层面出台新的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简化办事流程,优化上市服务,推动我市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15条具体内容。
第一条:分类规划企业上市路径。明确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培育,科学规划企业上市路径,构建梯次推进格局。
第二条: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明确解决企业上市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法、途径等。
第三条:降低企业上市股改税费成本。主要包括对企业因上市而产生的新增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与支持。
第四条:实施报备企业财政补助政策。对于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引进国有产业基金入股且在湖南证监局完成辅导报备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与支持。
第五条:推荐企业申报省级上市财政补助。组织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补助资金。
第六条:鼓励辖区企业并购重组。对注册地在我市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内企业或其资产给予补助。
第七条:强化企业上市要素保障。明确相关部门加大上市支持服务工作力度,做好企业上市要素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第八条:借力供应链降低物流成本。通过打造整体化、系统化供应链,降低上市后备企业物流成本。
第九条: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上市后备企业产品在我市市政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社会公共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率。
第十条:健全企业上市帮扶体系。主要包括健全完善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提出产业链链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建立企业上市事项办理绿色通道。明确相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加快企业上市有关事项的办理。
第十二条:推行审慎监管支持企业上市。全面施行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施以准确合理的行政处罚,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十三条:加强企业上市过程舆情管控。着重提出要完善舆情管控体系,建立舆情引导机制,增强舆情预警意识。
第十四条:发挥上市中介机构专业作用。发挥企业上市辅导中心的专业优势和能力,创新建立政府金融顾问制度,为我市拟上市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第十五条:营造良好的企业上市氛围。争取上市审核部门的支持,加强宣传报道,形成鼓励上市的良好生态。
三、亮点及特色
该意见借鉴了湖南省、长沙、益阳、无锡和宜昌的类似政策条文,有部分共性,如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强化上市要素保障、建立绿色通道等。但我们的政策更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在财政支持、扶持政策、上市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1.财政支持更有力。与以往不同,我们变“锦上添花”为“雪中送炭”,加大了对税收贡献的奖补。本意见规定,对纳入衡阳市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且获得衡阳市国有相关产业基金入股的企业,在湖南证监局完成辅导报备手续后,以报备前一年实缴数为基数,至上市日止,每年新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而形成的新增市县(区)税收贡献部分,由受益财政参照贡献额度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此外,我们还将积极推动完成上市程序且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补助资金。
2.扶持政策更全面。一是鼓励辖区企业并购重组。注册地在我市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内企业或其资产,由重组企业所在地按重组置入资产增值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同一年度内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是强化企业上市要素保障。明确相关部门对上市后备企业在土地、规建、立项、环评、技改、信贷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借力供应链降低物流成本。相关链办支持本链上市后备企业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四是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相关链办支持本链上市后备企业开拓市场。
3.上市服务更精准。一是健全企业上市服务体系,依托产业链调度机制,将扶持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纳入产业链发展工作中,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通过签订备忘录、形成会议纪要等方式推动解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二是建立企业上市事项办理绿色通道,涉及审批事项或者出具相关证明的,有关部门在收到企业申请后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推行审慎监管支持企业上市,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整改规范为主,妥善予以处置,尽量避免使用行政处罚。四加强企业上市过程舆情管控。出现相关舆情新闻时,市委网信办帮助企业主动对接,及时回应,妥善处置,消除不良影响,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是发挥上市企业上市辅导中心的专业作用,依托政府金融顾问制度,为我市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业务培训、业务指导、业务咨询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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